潑辣國三女 打人PO網炫耀
〔記者蔡淑媛卅台中報導〕
國三女學生「小煞」自拍清涼照放部落格,吸引上百萬網友點閱,成為無名的人氣部落格,「小煞」3月間不但將飆車照放上部落格,揚言挑戰公權力,本月 4日又在補習班追打一名曾批評她身材的女學生,連補習班數名老師和工讀生也攔不住,還將打人畫面全程放上部落格,衝高人氣,潑辣、叛逆程度,令人咋舌,網友直呼「真的殺很大!」
昨天網路流傳的畫面,「小煞」到補習班找一名國中女生理論,直指對方在她的部落格裡貼文,批評她的身材及人格,當場對女學生扯衣、呼巴掌、拉頭髮、腳踹並毆打,連補習班數名老師和工讀生也攔不住。
被爆急撤 已廣流傳
「小煞」將同行友人拍攝的全程畫面放上部落格,再度引發爭議及討論,迅速在BBS等網站引起討論,在電視媒體播出後,「小煞」將畫面撤下,不過網友早已複製畫面,廣為流傳。
警方表示,當天是補習班業者發現2名女生在門口拉扯,2人都不是補習班學生,為怕影響學生,將2人請進門勸解,沒想到還是引發肢體衝突,最後拉開2 人,通知被打的女學生家長帶回,事後補習班並未報警,被打女學生也沒有提出傷害告訴,警方將進一步了解被害人是否需要幫助,並遏止霸凌事件,也呼籲學生一旦有傷害事件,應立刻報案。
2009年6月7日自由時報
http://www.libertytimes.com.tw/2009/new/jun/7/today-so4.h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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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朱俊彥╱台中報導】
中市一名自稱「小煞」的15歲國三少女,繼日前在部落格張貼與男友飆車向警方嗆聲影片後,大前天因不滿女網友留言罵她「騷貨」、「髒爆了」,竟到補習班找該女網友,儘管女網友鞠躬、道歉,「小煞」仍拉扯追打、還出腳猛踹,並請友人全程錄影上傳到部落格。警方表示,傷害屬告訴乃論,若被害人出面報案將傳訊少女到案說明。
行為偏差
許多網友昨在PTT實業坊(
telnet://ptt.cc)熱烈討論自稱「小煞」的陳姓少女,小煞在她的無名部落格,張貼一分多鐘的影片,記錄她到中市立人補習班,對一名在她網誌留言罵她的女網友拳打腳踢經過。
補習班人員沒法度
影片一開始,留言少女向「小煞」鞠躬道歉,但「小煞」仍指著她說:「妳給我過來!」一旁補習班工作人員制止她說:「小姐,你不要這樣。」「小煞」卻一把拉住少女衣襟嗆道:「不然我帶她走!」隨即甩了少女一個耳光;隨後有兩名成年男子出面阻擋,「小煞」仍說:「是她先罵我的!」一個箭步上前拉扯少女頭髮,接著就是一陣猛打,還踹少女下體,怒吼:「是不是我沒有風度,還罵我『破麻』(台語,爛貨)?」補習班人員揚言:「我們要叫警察。」小煞還說:「沒關係!」
立人補習班紀姓女主任昨證實此事,但強調被打非該補習班學生,事後也有向警方報案。育才派出所長陳俊彥則否認接獲報案,他看了影片後強調,「若被打少女提告,將傳訊打人的少女到案說明。」
網誌清涼照吸人氣
「小煞」事後在部落格寫了篇《我寧可你來打我,也不可能跟你毀西類(台語,道歉)》文章,「只是要你向我『毀西類』,叫你下來不敢下來,還要我上去找妳。」該文章經檢舉遭無名小站刪除。「小煞」後又貼出被打少女的罵她的留言:「不就是一個無名人氣高到不行的騷貨。」
「小煞」去年十二月在網路張貼她穿著小內褲拍攝的三點不露性感照,網路人氣直線上升;今年三月她和男友在中彰快速道路飆車甩尾,還將影片以「挑戰公權力」為名放在部落格,警方表示不排除以公共危險罪嫌傳訊少女到案。
「小煞」在網誌中自述,母親今年二月間過世,她國中三年被迫轉了四個學校,經歷坎坷,她的部落格取名《我的人生,就像連續劇~不可能的事》。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張碧華說:「這孩子的遭遇叫人心痛。」並譴責國中教育對弱勢孩子動輒留校察看、記過、轉學,「把真正需要協助的孩子推向滅亡。」
兒福聯盟中部辦公室主任林武雄說,小煞是典型的特立獨行青少年,不成熟卻擁有強烈的自我主觀意識,大人先在旁邊關心就好,等她願意把心門打開再進去;他也建議小煞,「不要故裝堅強,開門讓別人走進來,讓別人有機會幫助自己。」
少女「小煞」爭議事件
2009/06 不滿網友在網誌留言罵她騷貨,衝到補習班打人,並拍下影片上網
2009/05 濃妝豔抹、著豹紋裝參加國中基測,監考老師疑與准考證非同一人,要求拍照並拿下髮飾,大罵監考老師三字經髒話
2009/02 在網誌中張貼標題為「挑戰公權力」飆車影片,有各式車輛甩尾影片,甚至還有時速表指針達240公里照片
2008/12 在網誌中張貼性感清涼照,還強調自己是國中生
資料來源:「小煞」部落格、《蘋果》資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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